学术讲座:当代文学评奖的历史分期、类型生成及体系建构——兼评茅盾文学奖的评选及其他
日期:2022-05-26  发布人:科研处  浏览量:40

    任美衡,文学博士/后(兰州大学),教授,博士(硕士)研究生导师,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院长。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、国务院/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省121创新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、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人选,兼任湖南省文学评论学会副会长、湖南省船山学社副社长。省级“十三五”应用特色学科(中国语言文学)带头人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(汉语言文学)负责人,主要从事文学评价学与语文学科教学论研究。
主持(完成)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文学评价场域中的文学奖研究”等部省级以上科研教改课题10多项。在《人民日报》理论版、《文艺理论与批评》等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120多篇学术研究论文,出版《茅盾文学奖研究》等专著5部,合作主编教材2部。获得第十二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各级奖项10余项,学术成果曾得到过《人民日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文艺报》等权威媒体的专题推介。

    讲座时间:2022年5月27日14:30-17:30

    讲座地点:1号教学楼306

    讲座内容简述:1949年以来,文学评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。从历史分期来看,文学评奖可以分为萌芽期、发展期、繁荣期等。从类型生成来看,文学评奖根据级别划分,可以分为国家级文学奖、省市自治区级文学奖、地区级文学奖等;根据属性划分,可以分为政府文学奖、专业文学奖、民间文学奖等;根据文体划分,可以分为综合类文学奖、小说奖、散文奖、诗歌奖、戏剧奖等。根据语类划分,可以分为面向所有少数民族语种的骏马文学奖、面向单一语种的少数民族文学奖、面向汉语和其他少数民族语种的文学奖等。从体系建构来看,文学评奖既显示了越来越鲜明的特色,又面临着愈来愈大的挑战,但未来的前景是光明的。在这些文学评奖中,茅盾文学奖的评选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与象征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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